汕头市第三届专利奖评选工作已于本月启动,凡在2009年7月1日前获得授权的本市单位和个人拥有或在本市实施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只要符合《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并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的,均可申报参评。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2009年7月1日前已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的专利必须是在本市实施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在科研及发明创造活动中作出了突出成绩;其主要发明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发明人纠纷。
汕头市专利奖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设立的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设专利金奖、优秀奖和优秀发明人奖三个奖项。自2006年以来,汕头市专利奖共评出专利金奖12项、专利优秀奖22项、优秀专利发明人20人,并推荐一批获奖项目参加国家、省专利奖评选,获得国家专利优秀奖6项、省专利金奖3项、优秀奖9项,有效地促进了全市自主创新,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应用,促进了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规划发展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