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为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鼓励发明创造,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根据《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政府令81号),我市将于2010年3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第三届汕头市专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一)汕头市专利金奖
(二)汕头市专利优秀奖
(三)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二、奖励数量
汕头市专利金奖控制在6项以内,汕头市专利优秀奖控制在12项以内,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控制在10名以内。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汕头市专利金奖、优秀奖的项目,必须是在2009年7月1日前已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技术;符合《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并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和广东专利奖。
(二)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发明人,必须是2009年7月1日前已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或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的专利必须是在本市实施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科学精神、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在科研及发明创造活动中作出了突出成绩;其主要发明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发明人纠纷。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的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必须递交《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件(申报材料详见《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
(二)递交电子版《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及申报材料应在《汕头市专利奖申报和评选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进行,《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zlj.stipo.gov.cn。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后按要求填写《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其中申报材料必须以电子文档(扫描形成每页小于1M的JPG格式文件)方式添加至《系统》指定位置。
(三)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功能,打印出已填好的书面推荐材料(《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及申报材料的纸件),(按A4复印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推荐单位。
(四)推荐单位在书面推荐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一式2份),并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把此次评选专利奖活动作为推进本区县、本部门自主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二)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0年3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滨路12号科技馆10楼1009室;联系人:黄欣凡;电话:88975475;电子邮箱:stipoghk@163.com)。
附件: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
3、各推荐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
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